近日,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棒杰股份”)发布公告,其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,收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(2025)苏0591民初7761号《民事判决书》。目前该判决尚在上诉期内,尚未生效。
棒杰股份曾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相关诉讼进展。此次诉讼中,原告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,被告包括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、棒杰股份以及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。
《民事判决书》主要内容如下:
序号
判决内容
1
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需偿还《“链捷贷”业务合作协议》项下本金9682666.66元,截至2025年3月7日利息297661.31元,以及自2025年3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4.65%计算的逾期利息和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4.65%计算的复利
2
偿还编号32010120240034858借款合同项下本金450万元,截至2025年7月4日利息55206.25元、复利327.02元,以及自2025年7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.475%计算的罚息和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5.475%计算的复利
3
偿还编号32010120240038039借款合同项下本金500万元,截至2025年7月4日利息61340.28元、复利363.34元,以及自2025年7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.475%计算的罚息和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5.475%计算的复利
4
偿还编号32010120240038795借款合同项下本金500万元,截至2025年7月4日利息61340.28元、复利363.34元,以及自2025年7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.475%计算的罚息和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5.475%计算的复利
5
偿还编号32010120240051908借款合同项下本金500万元,截至2025年7月4日利息59305.54元、罚息8020.83元、复利361.99元,以及自2025年7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.25%计算的罚息和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5.25%计算的复利
6
偿还编号32010120240053704借款合同项下本金500万元,截至2025年7月4日利息60763.88元、复利354.74元、罚息5833.33元,以及自2025年7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.25%计算的罚息和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5.25%计算的复利
7
偿还编号32010120240054433借款合同项下本金500万元,截至2025年7月4日利息62708.32元、复利343.06元、罚息2916.67元,以及自2025年7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.25%计算的罚息和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5.25%计算的复利
8
偿还编号32010120240055505借款合同项下本金3345770元,截至2025年7月4日利息43495.02元、复利240.57元、罚息1505.6元,以及自2025年7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.4%计算的罚息和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5.4%计算的复利
9
偿还编号32010120250004640借款合同项下本金4624000元,截至2025年7月4日利息55488元、复利322.01元,以及自2025年7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.4%计算的罚息和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5.4%计算的复利
10
棒杰股份对上述第一至六项债务在最高额72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,对上述第七至九项债务在最高额58948924.8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,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追偿
11
原告对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(登记证明编号33935182004353112999)折价或拍卖、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10795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
12
原告对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在15.24%的抵押份额内优先受偿
此外,案件受理费279149元、保全费5000元,合计284149元,由被告棒杰公司、浙江棒杰、扬州棒杰负担。
截至2025年9月18日,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、仲裁事项。由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,尚未生效,对棒杰股份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。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,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。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,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,注意投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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